重点如下:
1、层高不应低于3.00m;
2、新建住宅建筑户门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0.90m;
3、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住宅,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电梯;
4、四层及四层以上,或入户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m的住宅,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;
5、十二层及以上的住宅,或入户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33m的住宅,每单元应至少设置2台电梯,且其中至少应有1台为可容纳担架的电梯,至少应有1台为消防电梯;
6、明确担架电梯尺寸:
采用宽轿厢时,轿厢长边尺寸不应小于1.60m,轿厢短边尺寸不应小于1.50m;
采用深轿厢时,轿厢宽度不应小于1.10m,轿厢深度不应小于2.10m;
7、住宅项目应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;
8、新建住宅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楼板厚度不应小于100mm
9.在场地方面,征求意见稿要求,集中绿地宽度不应小于8米;集中绿地中,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绿地面积不应少于三分之一,并应设老年人和儿童活动场地。
10.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其他住户的卧室、起居室、厨房和餐厅的上层。
此新规将引导房企在产品打造方面更加注重于居住品质,促进人居水平的提升。
在提升人居水平的方面,苏州走在了前面。
去年6月8日,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《苏州市住宅品质提升设计指引(试行)》的通知,明确了苏州市区商品住宅的品质要求。
比如说,层高不应小于3.0m,每套住宅应至少设置1间双人卧室或兼起居的卧室,设置两个及以上卫生间的户型,其中一个卫生间应能设置浴缸,预留电动汽车的充电桩,设置一键断电功能等方面做出规范,让居住者住得更舒服、更品质、更安全。
这意味着,虽然苏州严格执行限价政策,但是限房价≠降品质,未来开发商想要“钻空子”降标,显然行不通了。
此新规也将引导房企在产品打造方面更加注重于居住品质,促进苏州人居水平的提升。
8月9日,苏州发布社区品质提升专项规划(2021~2025)的通知,将以人民美好生活向往为中心,建设“舒心社区、苏式生活”的高品质社区。
规划建议城镇已建成区重建、改建的住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宜低于40平方米, 新建地区的住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宜低于46平方米。
增加中小套型住房供给,尤其是部分供需矛盾突出的社区以及轨道交通站点周边1000米区域的商品住房用地内的中小套型住房供应比例应进一步提高。
在社区周边配套方面,也提出了新的规范和要求。在5-10分钟圈层上尽量布局幼儿园、养老设施以及菜场等老人、儿童使用度较高的设施。
为提升宜居的居住品质,还要求从宜居化、适老化、海绵化三个方面对现有住房品质进行提升。
苏州政府的执行力向来是不容小觑的,从应对疫情所推出的各类举措就能看出,苏州政府强大的执行力。
从“指引”“规范”,到乱象整治,并进行实质性惩罚,可见苏州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重视程度之高,让购房者在买房和居住过程中更加放心、安心和舒心。
苏州房地产市场在政府强有力的政策指引下,也会更加健康平稳地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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